資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公室)是根據中共資中縣委、資中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資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于資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資委發〔2010〕5號)精神設立,為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為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的行政機構;資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資中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縣政府法制辦)、資中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簡稱縣人防辦)、資中縣外事僑務旅游局(簡稱縣外事僑務旅游局)、資中縣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局(簡稱縣政府民宗局)牌子。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或上報的公文;辦理上級政府及其部門發送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研究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籌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和縣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部門值班工作,及時記載、報告重要情況。
(七)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九)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饋情況,提出決策性建議。
(十一)督促落實縣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維護地方金融秩序。
(十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全縣法制、人民防空和民族宗教工作。
(十三)做好縣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十四)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管理部門的黨務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五)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