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與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規劃、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思路,加快全市教育現代化建設。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并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三)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四)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統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教育經費籌措辦法、學校收費標準,對全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擬訂市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教師獎勵基金及其他由市統籌使用的經費的安排計劃;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境外)對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對局直屬單位經費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五)加快城鄉教育一體化建設,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積極推進實施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推進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推進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統籌社會教育,推進農村成人教育的建設與發展;推進全市終身教育實驗工作;指導并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七)協助上級部門、地方政府做好與地方高校的協調、服務工作,推進地方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質量。
(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校級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相關管理工作;做好學校的統戰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九)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德育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校園安全防范、綜合治理和穩定工作。
(十)負責局直屬單位、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協助市紀委(監察局)指導各鎮學校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