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衛生局是合肥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1、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制訂全市區域衛生規劃。負責管理市屬醫療衛生單位,指導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業務工作。
2、依法對社會公共衛生、勞動衛生、食品等行使監督管理職權,核發許可證;對重大疾病及疫情等實行監測,指導實施兒童計劃免疫。
3、制訂全市醫學科研發展規劃,組織科研攻關、成果鑒定、技術開發及成果推廣;培養衛生技術人才;開展與國外醫藥衛生科學的技術交流和合作以及對外醫療援助工作。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和社區衛生服務。貫徹中西醫結合的方針,發展中醫事業。
4、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重點控制傳染病、地方病,努力降低發病率;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負責衛生宣傳和全民健康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創建衛生城市活動,努力改善城鄉衛生面貌。
5、制訂全市初級衛生保健和婦女、兒童保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發放《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專項技術考核合格證書》。負責市委保健委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6、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指導開展紅十字會各項工作和推動無償獻血。
7、負責全市衛生醫療救護管理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有關部門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