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日常文電的處理、審核。草擬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負責各鎮政府和市直單位向市政府的請示、報告的報批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根據市政府領導意見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三、檢查、督促市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意見或辦理文件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駐軍以及其他駐羅定單位等關系,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突發事件。
五、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
六、收集、編輯政務信息,報送云浮市政府辦公室和省政府辦公廳。
七、協助市政府做好全市各項工作,對各階段的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做出方案,溝通上下,聯系左右,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八、管理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人民防空辦公室等歸口單位和掛靠單位,并與市委辦共同管理市檔案局(館)。
九、辦理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