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廣東省政府組成部門。廣東省教育廳互聯網站(www.gdhed.edu.cn)于1997年5月1日建立,并進行了多次改版、調整和充實, 是廣東省教育廳對外宣傳、發布信息、公開政務、行政管理和為社會公眾提供在線服務的窗口。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省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監督、統計各地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
(四)綜合管理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綜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導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更名、撤銷和調整,組織實施國家學位管理的有關規定。
(七)負責教育系統科學研究的規劃、指導工作,指導高等學校各類科技工作,指導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及科研創新平臺建設,指導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技產業工作,指導學校開展獎學、助學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學校后勤工作和校辦產業工作。
(八)牽頭負責監督檢查各地和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負責督政、督學工作,依法組織教育執法,督導、檢查各地履行教育職責和鞏固提高“兩基”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驗收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工作,對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規劃、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實驗室和圖書館建設,組織審定教材和教學用書及資料,負責教育系統政府采購監管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并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指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和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有關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和計劃,指導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和已辦理暫緩就業手續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各級各類民辦教育,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三)規劃、指導、組織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廣東省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有關工作,指導來粵留學管理工作。
(十四)規劃、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范工作。
(十五)規劃、指導高等學校黨建工作,協助省委管理高等學校領導干部,指導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建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統戰工作。
(十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和保衛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審計工作。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是在1999年9月建立的,簡稱為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是中國地理學會、中國自然資源學會和中國青藏高原研究會掛靠單位。
河南省核工業地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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