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廣東省公安廳的雙重領導。各區設有公安分局,各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市公安局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部署、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為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我市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制定有關對策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組織開展公安機關偵查工作,查處各類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和經濟領域犯罪案件。
四、承擔治安管理責任。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處置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依法管理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全市保安行業工作。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和外國人在深圳境內居留的有關事務;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居住證。
六、承擔消防監督管理責任。組織、指導、監督、協調滅火救援、火災預防、消防安全宣傳工作。
七、承擔道路交通安全和維護交通秩序責任。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負責公共信息網絡安全保衛和安全監察;負責公共安全視頻信息監察。
九、負責防范、偵查和打擊恐怖活動,指導和協調全市反恐應急工作。
十、組織實施公安科技工作。負責公安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負責為全市公安系統提供技術服務、裝備等警務保障。
-
國家航天局是國內政府機構,履行政府相應的管理職責,專業對對航天活動實施行業管理,網站專業分享最新航天資訊、航天科普等信息。
-
-
國家鐵路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管理,屬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行政級別為副部級,根據2013年《國務院機構**和職能轉變方案》由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更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