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沿革
山西是開展地震工作較早的省份。我省最早的地震觀測始于1952年。1967年組建并成立山西省地震觀測站。1968年設山西省地震隊。1975年成立山西省革命委員會地震局。1978年改為山西省地震局(一級局)。
二、管理職責
省地震局實行中國地震局與山西省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承擔本省防震減災政府行政管理職能。
省政府設立山西省防震減災領導組作為防震減災協調領導機構,組長為省政府分管副省長;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省地震局,履行防震減災公共管理與社會服務職能;震時領導組自動轉為省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省地震局履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主要職能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西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規監督、檢查全省的防震減災工作;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市、縣防震減災工作,對省級以下地震臺網實行統一規劃,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本省范圍內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和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管理中國地震局移交的地震監測臺網;管理主要由省政府投資并主要為全省防震減災工作服務的一般項目。
三、人員結構
2019年底,山西省地震局在職職工27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人,碩士研究生83人,大學本科151人,大學專科及以下41人。專業技術人員239人,其中:聘任正高4人,副高76人,中級95人,初級41人。
四、機構設置
全局有9個職能處室,8個直屬事業單位和10個專業地震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