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市委和上級團委的工作部署,根據青少年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每個時期共青團的發展戰略、年度計劃以及改革的總體規劃和配套措施,認真推進實施。
2、加強全市共青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對基層團組織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認真監督,健全團組織生活,加強組織紀律,改善團組織的工作方式,拓寬工作領域,豐富工作內容,提升團組織工作質量和效率。
3、領導全市共青團工作;領導和指導市青聯、市青企協、市杰青協、市青志協、市學聯和市少先隊工作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指導全市青少年社會團體工作。
4、參與有關青少年事務的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協助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處理、協調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事務;負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調查青年思想動態和青年工作狀況,研究青年運動、青少年工作理論、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業發展等問題,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措施。
6、協助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小學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的安定團結,以及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7、組織全市團員青年在經濟建設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團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為主體的各項任務。
8、協助黨組織管理、選拔和培養團的干部。
9、做好推優入黨工作,為黨組織輸送優秀的團員青年。
10、負責指導并組織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論教育、宣傳文化活動和活動陣地建設,培養、選拔、表彰并推薦優秀青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青少年報刊讀物的發行工作。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西省人民政府機構**實施方案〉的通知》(贛發〔2009〕5號),保留江西省財政廳,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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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瑞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方案>的通知》(溫委辦〔2011〕48號)精神,設立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
通遼市教育局是通遼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市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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