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瑞金市(縣級市)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瑞金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zhí)行機關。
瑞金市人民政府對瑞金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瑞金市人民政府在瑞金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瑞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fā)布的文件。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qū)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定。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各部門、各縣、區(qū)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fā)事件。
(六)圍繞中心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對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進行調查與分析;承擔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研究,調查反映群眾關注的改革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建議。
(七)負責全市政府工作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絡的規(guī)劃和指導工作。
(八)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對上級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批示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并及時反饋。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范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九)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目標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公眾網站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文電收發(fā)、運轉、印制工作;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qū)的文秘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值班及市長熱線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處理人民群眾通過市長熱線反映的有關問題。
(十四)做好行政事務、安全保衛(wèi)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