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在制定方針政策或執行市委和上級黨委、政府方針政策方面提出參考性、建設性意見,為領導當好參謀。
2、協助市長、副市長落實催辦市政府的各項工作任務,協調市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3、按照市政府的年度工作計劃,提出一個時期內政府重點工作、重要會議和重要集會活動的實施方案。
4、組織起草和制定市政府及其辦公廳的各類文稿,并負責對各部門以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名義擬辦的文稿進行審核、修改和把關。
5、建立和完善市政府信息網絡,建立高效、靈敏的信息運行機制,按上級政府和市領導的要求,進行督查、催辦,負責信息收集、整理和傳遞,為市委和上級政府各部門提供準確、及時有效的信息。
6、負責上級政府和下級部門單位文件的接收、分發、傳遞、清收和歸卷;負責做好政府各部門的文書、科技、財務檔案的歸檔、管理和移交工作。
7、負責對辦公廳所屬事業單位的管理、指導和監督,合理安排和節約使用經費。
8、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