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及時反饋結果。
六、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范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七、圍繞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縣政府文電收發、運轉、印制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九、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網絡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