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盤點計算器用于財務出納的現金盤點,其中備用金為減項,輸入現金單張的數量,載減去備用金,為最終金額合計。
使用說明
現金 100 元 輸入數量5,單張金額為500,同時金額總計為500元
現金50 元 輸入數量6,單張金額為300,同時金額總計為500+300=800元
現金 20 元 輸入數量8,單張金額為160,同時金額總計為500+300+120=960元
現金 10 元 輸入數量6,單張金額為60,同時金額總計為500+300+120+60=1020元
現金5 元 輸入數量6,單張金額為30,同時金額總計為500+300+120+60+30=1050元
現金1 元 輸入數量6,單張金額為30,同時金額總計為500+300+120+60+30+6=1056元
備用金一般不算到收入中,比如備用金:500元
最終金額合計:1056-50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