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上級政府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貫徹執行的計劃、意見和建議,供領導決策。
(二)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上級政府文件、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三)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有關協調工作,參與或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辦理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負責或參與起草區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報告,負責組織區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
(五)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區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六)負責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和全區政務信息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指示。
(八)負責市、區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組織辦理及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中的有關問題。
(九)負責系統整合、統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工作。
(十)負責因公出國(境)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
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和審核以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承辦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委、省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門、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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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教育**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龍子湖區原名為東市區,原東市區轄7個街道,分別為:解放街道、東風街道、治淮街道、東升街道、宏業村街道、曹山街道、龍湖新村街道。龍子湖區位于蚌埠市東部,轄6個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