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省交通廳的職責,原省建設廳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和省機場管理公司的全省民航機場管理職責。
(二)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主要職責
(一)負責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路、水路、航空相協調的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負責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民航機場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起草有關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承擔寧波-舟山兩港一體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參與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引導運輸結構的優化;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及相關業務、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的行業管理,組織制定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運營。
(四)負責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全省公路、水路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岸線的使用管理工作。
(五)負責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指導道路、水路運輸和民航機場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路政、港政、航政、運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船舶、海上設施和船用產品的法定檢驗工作;指導港口引航管理工作。按規定協調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國、省道干線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指導農村公路路網的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
(六)負責省內民航機場的行業管理,指導監督省內民航機場執行有關技術標準、規章制度。
(七)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和民航機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指導交通建設融資平臺和融資機制的建設;指導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的稽征,負責省內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相關專項補助資金和公路通行費、水路交通規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技術進步,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負責開展我省與國際和港澳臺地區交通運輸經濟技術的合作與交流。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關交通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后監督執行。
(二)組織編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制訂固定資產投資、運輸、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三)負責全省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機動車檢測和維修、運輸技術規范、標準和定額、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引導交通行業優化運輸結構和協調發展;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運輸市場。
(四)負責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維護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五)負責全省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的行業管理和省管通航水域及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負責船舶和船用產品的技術檢驗工作;負責港口、航道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廳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七)負責水路、公路交通規費稽征;并進行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
(八)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九)指導和管理利用外資工作、引進國外智力工作,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負責省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
(十一)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河南地震信息網的主要職責,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河南省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擬定有關防震減災的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規范性文件...
-
“中國·南陵”政府門戶網站,是中共南陵縣委、南陵縣人民政府主辦,南陵縣人民政府信息化辦公室具體承辦,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的全方位的管理和服務的大型政府門戶網站。
-
科右中旗默認頻道
海南省考試局隸屬省教育廳,并受其委托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招生考試工作,為副廳級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