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市政府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的要求,參與或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2.辦理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電;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文件;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報告。
3.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4.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參加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和委托,組織有關協調工作;代表市政府發布重要的政務活動新聞。
5.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負責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來電中的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貫徹落實上級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反饋信息,提出建議。
7.負責指導政府系統辦公室業務、全市政務信息、行政系統辦公自動化和門戶網站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8.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指示。
9.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10.組織協調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承辦涉外政策法規、對外交往、出國審核報批等事項;為市領導提供外事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