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一)檢查督促市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并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二)處理報送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草擬、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相關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委員提案。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負責指導全市的無線電管理工作。
(七)管理政府辦公室直屬單位和掛靠單位。
(八)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